全省对1356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促治
对症开方 系统施治
作者:来源:贵州日报发布时间:2026-05-28

黔东南州锦屏县纪委监委把严查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与守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在查办相关案件的同时,推动向群众退还相关涉案资金。图为该县纪委监委到河口乡中仰村集中退还违纪违法资金。(杨函祥 摄)

遵义市绥阳县纪委监委把廉洁教育、警示教育作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重要内容。图为组织县相关单位“一把手”旁听某镇党委原书记黄某案庭审。(唐健 摄)
黔清风
近日,省纪委监委机关印发领导包保督导重点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方案,明确聚焦国企金融、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重点案件以案促改促治由省纪委副书记分别牵头包保、协管常委协助的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强化督导问效,确保整改整治走深走实。
“督导要求对症促改促治,压实主体责任、务求工作实效。”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聚焦制度建设、权力配置、监督机制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督促涉案地区单位真改实改,努力改出看得见、摸得着、管长远的实效。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抓实以案促改促治作出部署,强调要形成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的闭环机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发挥查办案件震慑、警示、整改、治理功效。今年1至4月,共督促对1356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制发纪检监察建议83份,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58场,推动制定、修订制度1106个。
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必须健全制度,以“规范化”推动“效果好”。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实施办法,从范围与原则、程序与要求、责任与分工、评估与验收等方面,对以案促改促治各环节进行细化明确,为全省各级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提供“操作指引”。
“工作办法明确聚焦‘关键少数’、典型案例和同类案件,重点围绕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典型案例,特别是第四种形态处理的严重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等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很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重在加强案件剖析,深挖问题根源。针对个案,在查清违纪违法事实基础上,引导被审查调查对象写好忏悔反思材料,深入了解其曾任职地区(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个人对后续开展以案促改促治的建议,并结合关联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整改整治。比如,遵义市纪委监委针对查处的遵义交旅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某某案暴露出市属国有企业存在的党建业务“两张皮”、决策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深挖根源,推动健全一批制度机制,同时对生产经营关键岗位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促进国企生产经营步入良性化、规范化轨道。
针对类案,紧盯“一把手”等重点对象,以及重点领域系列腐败案件和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分别开展专题分析,查找共性根源,推动靶向整治。省纪委监委2次对党的二十大以来办结的省管干部留置案和2025年办结省管干部留置案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分类深化整改整治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对被查处省管“一把手”进行访谈的工作方案,通过向被查处干部了解权力运行和监督中的问题短板和工作建议等,不断提升监督整改质效。针对杨慧、宋宇峰、金龙等医疗领域腐败案件,在类案分析基础上,打出开展重大项目排查清理、整治医德医风突出问题等“三查六治”组合拳,推动全省卫健系统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493个,约谈一批干部职工,办成群众实事522件。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必须压紧压实责任,完善齐抓共管格局。贵州坚持把以案促改促治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督促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整治。省纪委常委会建立集体研判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机制,在审议审理报告时,对案件是否需要开展整改整治以及改治重点等情况,一并纳入审议范围,确保“应改尽改、及时整改、改有重点”。建立以案促改促治跟踪督促和质效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调度、听取汇报、走访了解、座谈调研、评估验收等方式,动态掌握整改情况和整治效果。
坚持把加强廉洁教育、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促治的重要内容。省卫健委组织委班子成员、关键岗位处室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等100余人,集中观看省卫健委原党组书记杨慧受贿案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安顺市针对市委原书记陈少荣严重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召开全市以案促改促治警示教育会、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和忏悔书、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