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措施
作者:来源: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发布时间:2021-07-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指示精神和黔办发电﹝2020﹞38号文件、黔管节能﹝2020﹞5号文件要求,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全省党政机关正在开展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为契机,切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面营造“光盘行动”良好氛围,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充分发挥党校在党政机关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的表率作用,结合校(院、团)实际,特拟定此措施。
一、组织领导上重视管理
1.重视到位。校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各部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职能职责。
2.教育到位。校直各部门结合每月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指示精神,全体教职工切实牢固“粮食是一种紧缺资源”的节粮意识。
3.引导到位。要在在训学员、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成员中深化开展文明用餐行动和光盘行动,大力推广节约意识。业务部门要把制止浪费行为的提示要求编入学员手册,向学员及教职工发出倡议书,切实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浓厚氛围。
4.宣传到位。业务部门在学校宣传栏、校刊、电子平、办公区、教学区等张贴标语,放置画报、海报,全方面、多渠道、立体式宣传,在食堂显著位置张贴、摆放“厉行节约、文明餐饮”宣传标语,切实产生共鸣、形式共识、达到共念。
5.督查到位。采取领导监督、纪检监督、专职监督、群众监督等相结合,校领导每日巡视,纪检部门不时餐督查、职能部门派人就餐时段盯查、教职工及学员就餐人员自查,掀起浪费粮食如同过街老鼠高压态势,让大家形成不敢浪费、不能浪费、不想浪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源头计划上突显管理
1.科学核定就餐人员。食堂管理部门与食堂承包单位要与人事处、教务处、教师进修学院、学员部、进修处等部门建立对接沟通机制,部门所辖就餐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反馈通报;实行额外用餐需求提前申报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工和学员打卡制度。监管部门督导食堂管理方建立就餐人员管理台账,每餐有用餐人数登记,准确掌握教职工和学员实际用餐人数,坚决防止出现因人数不清导致食材采购浪费现象。
2.科学拟制食普。根据季度、气候、就餐男女比例、饮食习惯等科学制定每周食普,搭配合理、营养科学,精准计划食材采购数量,从源头上减少餐饮浪费。
3.科学组织询价。规范食材、原料的采购,食堂监管部门每月在纪检监督部门的参与下,牵头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到市场、超市询价,货比三家,采取平均计算方法或以大型政府生鲜超市为基准价,供货方的价格不能高出政府生鲜超市和询价方的平均价格。
4.科学严格验收。供货方每批次送到校内的食材,食堂监管部门必须派专人逐一点验,并建立登记台账,确保数量吻合;食材必须新鲜保质才能入库,发现霉烂变质、枯萎等不合格、不达标或短斤少俩,要责令退回补齐。对供货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严格按照供货协议执行。
三、储制过程中注重管理
1.精细管控食材。食堂监管部门要派专人每日清查库食材数量,防止发生私占、赠送、便卖、私吃等现象,一经发现以上情况报学校纪委处理。
2.精确督导加工。根据当(餐)日食普,食堂监管部门人员要派人到加工间巡视检查,核实与食普是否相符,数量是否相当,色鲜味是否具全,操作间卫生及厨师个人卫生是否达标等,发现与食普不符,数量明显有差别,要及时逐级报告,监管部门负责人向食堂承包方下达整改意见,并视情扣除违约金、罚款;3次以上,向校委提出解除供货合同建议。
3.精准上菜摆饭。根据季度、天气、温差等,食堂监管部门监管员要督导食堂服务员按时供菜供饭,每盘(盒)菜不能上的过满,且将盖子盖上,督导服务员保持餐厅地面无积水,防止抬(端)饭菜摔倒,造成饭菜浪费。
四、用餐过程中监督管理
1.落实警示提醒。在每层楼餐厅进入口、楼道口、餐厅墙张贴反浪费标语、各餐桌上放置节约标识,让教职工和学员增强自觉自律意识。
2.落实监督督查。食堂监管部门与食堂管理方制作制止餐饮浪费监督员标牌,每层楼餐厅派出监督员挂牌巡视检查,发现浪费现象立即指出提醒,督促养成文明节约用餐习惯。
3.落实用餐监控。在各楼层餐厅餐厨垃圾处适度位置安装监控,全程监督用餐人员有节约行为,一经发现浪费现象,食堂监督部门要在学校信息发布平台和向各班主任老师进行通报,增强教职工和学员光盘行动意识。
五、公务就餐接待严格管理
1.严格接待用餐。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及学校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就餐一律在校内。公务接待必须填写就餐审批表,注明接待部门、陪同人数,按程序审批,凡是违规接待、超过标准、超规格、超接待就餐陪同人数等,一律不予报销。
2.严格用餐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定点用餐制度,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采取自助餐形式,切实推行节俭用餐。
3.严格在外接待就餐手续。特殊情况在外就餐必须事先逐级报告,按程序批准,未履行审批手续,学校不予报账。
六、平时与特殊情况用餐规范管理
1.规范工作时间用餐。职工食堂只为教职工提供周一至周五的早、中餐,坚持执行刷卡规定,不提供晚餐。
2.规范特殊情况用餐。教职工值班、加班、带班等需要在食堂晚餐,必须提前向食堂监管部门出示所属部门的就餐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就餐,并执行刷卡规定。若不履行此项手续,按每人每餐25元的标准从工资中扣除费用。
3.规范特殊需求用餐。各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业务来往部门到校检查、指导、帮助工作,教(研)学、研究生等部门邀(聘)请专家、老师、领导、专业人员来校授课,需要到食堂就餐,由相关对应部门提前向食堂监管部门提出就餐需求申请,监管部门具体管理人员通知食堂供应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