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管理规定
作者:来源: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发布时间:2021-07-13
1.所属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提前下班,严格执行校(院、团)的请销假规定,逐级请假,按程序报批,按时销假。
2.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说脏(粗)话、不得上网玩游戏、看影视、闲聊等无关事宜,自觉维护办公秩序;保持室内外干净清洁,办公室放置规范有序,严禁乱堆、乱放。
3.积极参加部门(支部)的学习、会议及其他活动等,严格考勤登记,及时完善学习(会议)记录。
4.所属人员必须服从部门(科室)领导的管理及安排、调度,不得顶撞或不服从安排,加强业务学习研究,高标准完成业务工作。
5.门部(科室)要加强印章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印,并做好登记,文件资料专人妥善保管,分(盒)类存放、按时整理归档及销毁,不得随意复印、私存、外借等。
6.科室要管理好所属办公物(品)资,专人负责、建帐登记,帐物相符,确保无丢失、无损坏、无变买、无被盗、无霉烂变质等。
7.门部(科室)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预算及审批程序,注重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防发生经济问题。
8.人员因离(退)休、工作调动、岗位变动等离开原岗位时,文件(书刊)资料、公有物资、印章等要进行移交,且有移交手续。
9.担负临时值(备、加)班的科室(个人)要严守值班纪律,随叫随到、坚守岗位、在位履职,严防安全事故。
10.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及校(院、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之规定,筑牢防线、坚守底线、不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