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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发布时间:2021-07-13

1.按照校(院、团)目标绩效管理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目标责任落实。

2.负责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清查、报废处置,审核各部门物资采购计划及申请,负责校(院、团)大宗物资采购、验收、建账登记、系统录入、发放,参与各部门物资采购招投标、询价,负责部分零星物资采购,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完善相关手续。

3.负责校(院、团)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新建项目方案拟制、立项、审批、协调、招投标、实施、监督、验收、结算等工作。负责基建维修项目方案拟制、预结算编审、手续办理、招投标事宜协调及现场质量监督等工作。

4.负责校园房产管理,对租赁(公租)房做好清查、登记、租赁、维修、计费等工作。认真拟制修缮方案,做好校(院、团)房屋维修工作。

5.负责对校(院、团)内水电气设施(备)的安装、更换、检查、检修及维护保养,确保水电气正常供给。每月按时抄送水电报表,协助做好空调、电梯等设备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6.负责完善集资建(公租)房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7.负责车辆的管理、派遣、维护保养、年审(检)等工作

8.牵头做好学校其他部门工程项目及保质期第三方验收等工作。

9.完成校(院、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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