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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院)长(正厅长级,分管日常工作)、校务委员会委员,讲师团团长:吴刚平
副校(院、团)长、校务委员会委员:邓献辉    
副校(院、团)长、校务委员会委员:牟明福
校(院、团)教育长、校务委员会委员:敖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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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与相关部门共同对下级党校(行政院校)开展体制改革和办学质量评估;
2.对全省市县党校(行政院校)系统教研资宣、办学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协调、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业务指导;
3.负责市县党校(行政院校)之间的工作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接待;
4.定期对市县党校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