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举办市(州)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
业务培训会
作者:黄廷学来源:地方党校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5-17
5月10日,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举办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业务培训会,副校(院、团)长邓献辉、教育长敖以深,以及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二级巡视员宋梅出席会议。评估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地方党校工作处处长方洪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办学质量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需认真研究、统筹协调、周密安排。举办培训会的目的就是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明确为什么评估、评估什么、怎么评估等基本问题。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评估的意义和目的。办学质量评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校相关工作指示和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对市(州)委党校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市(州)党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有力抓手。二要掌握评估内容。要注重对教学培训的评估,把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学习、研究、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做法和成效作为评估的重点。三要掌握评估方法。评估组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评估方案》和《办学质量指标体系解读》,吃透评估精神,准确把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各评估要点的内容要求、有关概念、统计口径、计算公式和需要重点了解的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了然于胸,按流程规范进行科学评估。四要提升办学质量。市(州)委党校要以办学质量评估为契机,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真正把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联、以评促训的积极效应发挥好,正确对待评估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五要遵守评估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支队伍干到底”,保证评估结果经得住检验。严禁弄虚作假,办学质量评估印证资料要尽可能原始、真实、全面、精准,补充的资料要有依据说明。
会议对“贵州省市(州)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和说明,评估组全体成员就评估相关工作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