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公开向社会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作者:来源:校办发布时间:2020-03-24
为了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和党校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校(院、团)各项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符合条件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选聘标准
1.在贵阳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2.成立4年以上。
3.有执业律师30人以上。
4.负责本项目的律师执业时间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具备党政机关、高校(含科研院所)法律顾问经历,能充分保证工作时间。
三、工作职责
1.为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重要项目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重要文件、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3.协助管理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4.根据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5.根据需要以法律顾问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发布律师公告、通告等法律文件。
6.根据需要参与调解或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7.参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8.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案件。
9.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0.为管理、教学、科研或工程建设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建议。
11.对委托人的制度建设、行政管理和合同管理等事务从防止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角度提出法律建议书。
12.办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工作范围
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校院团总体工作、各内设处室工作以及校院团工程建设项目。
五、聘任方式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选聘
六、法律顾问费用
设定拦标价:5万/每年。
七、服务时间
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八、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4日至4月2日。
九、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按选聘条件及评分要求编制好报名材料,于报名期限内将材料递交到: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中共贵州省委党校301办公室,联系人:字凤春,联系电话:19908519333。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2020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