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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刘彦党校函授本科学历的公告

作者:雷坤芬来源: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发布时间:2023-06-19

  贵州省委党校函授本科法律专业学员刘彦(身份证号码:522701197204050027),2004年9月入学,2007年1月毕业(毕业证编号:黔党校证字第2007120014号)。

  经查实,刘彦不符合党校函授本科报考条件,设法通过资格审查取得报考资格,通过考试被录取,完成学习计划,并取得函授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根据省委党校函授办学相关文件管理规定,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依法依规撤销贵州省委党校函授本科法律专业“黔党校证字第2007120014号”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作废,并注销其学历信息,现予以公告。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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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牟明福
责任编辑:zhoucha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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