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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节能管理员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行政处发布时间:2019-09-18 14:58

   1.负责校(院、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监督、检查、数据统计及分析等工作

2.根据上级业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精神,按时报送校(院、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材料、数据、做法等工作

3.负责校(院、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宣传,协调专业人员进行授课等工作。

4.负责校(院、团)公共机构节能活动筹划、组织协调、活动开展、总结报送等工作

5.督导车辆管理部门做好车辆节能管理工作,监管按要求报废和更新节能新能源车辆。

6.督导业务部门做好水电气设(备)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抢修、更换节能用(具)品等工作,切实做到节能降耗。

7.监督校直各部门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宣传教育、本区域设(备)施管理及维修,落实节能降耗要求。

8.负责校(院、团)合同能源建设、管理、监督、结算等工作。

9.协调业务部门开展校(院、团)垃圾分类、世界节粮日、世界节水日、贵州生态日等活动,按时报送相关活动材料

10.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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