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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副处长职责(二)

作者:来源: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发布时间:2021-07-13

(联系分管物资科、动力科、车队)

 1.协助处长抓好本部门管理,做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指导分管科室完成职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3.督导部门各科室重要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

4.指导业务科室会同财务审核各部门年度资产采购计划和对校(院、团)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捐赠等工作。

5.指导业务科室做好各部门政府协议供货采购、验收、入账登记、调配使用、报废处置、库存物资管理等工作。

6.指导分管科室做好车辆静(动)态管理、车勤服务保障、车辆更新采购及报废处置,做好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

7.指导业务科室督导驻校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校(院、团)水电气设施(备)(含空调电梯)维修保养、检修、抢修、更换安装、重大会议及教学保障、对外协调抢修等事宜。

8.指导业务科室做好校(院、团)地下排污管道疏(畅)通和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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