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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作者:来源:贵州日报发布时间:2025-09-20

(2025年9月17日)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扎实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全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涌现出一大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120个集体“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180名个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全省各族人民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各族人民要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信心、苦干实干,稳中求进、善作善成,以昂扬斗志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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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母贵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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