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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全运行监督协调员

作者:来源:行政处发布时间:2019-09-17

 

1.按照处室工作安排,做好校园水电气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督促驻校物业公司做好水电气管网、路灯、办公区和教学区的照明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3.督促驻校物业公司做好校园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安全排放。

4.督促检查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维修维护、更换、安装、抢修等,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5.协调督促做好校园各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学员楼、公租房等空调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确保空调安全运行。

6.配合供水电气部门做好设备运行监督管理,设备运行状况信息沟通,及时做好突发水电气故障应急措施及抢修工作,确保水电气安全供给。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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