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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动力科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行政处发布时间:2019-09-17

1.负责校(院、团)水电气设施(备)及管网线路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维护保养、维(抢)修、故障处置等监督工作。

2.负责督促和检查驻校物业公司做好校园各配电房、能源站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水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3.负责督促检查驻校物业公司做好校(院、团)教学、办公、学员楼、公租房等水电气设施管理及日常维护等工作。

4.负责校(院、团)人才公寓及公租房等国有资产房水电气抄表、核算,督导其如期交费。

5.负责组织开展水电气突发故障检查、抢险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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