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动力科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行政处发布时间:2019-09-17
1.负责校(院、团)水电气设施(备)及管网线路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维护保养、维(抢)修、故障处置等监督工作。
2.负责督促和检查驻校物业公司做好校园各配电房、能源站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水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3.负责督促检查驻校物业公司做好校(院、团)教学、办公、学员楼、公租房等水电气设施管理及日常维护等工作。
4.负责校(院、团)人才公寓及公租房等国有资产房水电气抄表、核算,督导其如期交费。
5.负责组织开展水电气突发故障检查、抢险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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