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处长职责
作者:来源:行政处发布时间:2019-09-18
1.负责部门全面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目标绩效管理和党建工作,全力提升部门(支部)全面发展质量。
2.严格党员(职工)教育管理,加强监管督导,扎实抓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帮困活动。
3.指导建立健全部门(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部门人员严格落实。
4.督导业务科室抓好校(院、团)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建设、监督、验收、结算和集资(公租)房手续办理及管理等工作。
5.督导业务科室抓好校(院、团)固定资产管理、清查、招投标、政府协议供货、采购、验收、调配使用、报废等工作。
6.督导业务科室抓好校(院、团)水电气设施(备)维修保养、检修、抢修、更换安装等监管工作。
7.督导业务科室做好食材配送及食堂餐饮服务公司监管考核、主副食品市场询价、食材检验、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就餐管理、公务就餐接待等工作。
8.督导业务科室加强对驻校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按合同约定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其考核结算,做好住宿及会服保障等工作。
9.督导车队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相关规定,按程序规定派遣使用车辆及维修保养,做好新车购买及报废车辆处置等工作。
10.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安全保密管理,督导部门人员自觉遵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事故防范等规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11.督导文件资料归档、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卫生疾控等工作。
12.负责校(院、团)招标及采购、意向公告发布、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工作,牵头工程及其他项目验收等工作。
13.完成校(院、团)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