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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族特色在利用中更加鲜亮

作者:李瀛昱        来源:贵州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既要保护有形的村落、民居、特色建筑风貌,传承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民族特色在利用中更加鲜亮,不断焕发新的光彩。当下,贵州正以民族建筑为纽带,书写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生动画卷。面向未来,贵州在保护少数民族特色建筑风貌、推动创造性转化的实践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系统观念、人民至上。面向未来,需继续贯彻“保护+转化+发展”的辩证思维,持续深化理论创新,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强化人才支撑,让千年古寨的飞檐斗拱、青砖黛瓦,在新时代焕发更加璀璨的光彩。

保护有形建筑风貌,守护民族文化根脉。贵州民族文化多姿多彩,吊脚楼、鼓楼、风雨桥等特色建筑,不仅是物质文化遗产的具象呈现,更是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智慧结晶,承载着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守望相助的伦理观念和各美其美的审美追求。保护这些文化符号,本质上是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守护,是对中华文脉的赓续。“保护有形的村落、民居、特色建筑风貌”,其深意在于通过系统性保护、制度性保障实现代际传承。贵州明确传统建筑修缮标准、建立工匠认证体系等举措,将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使静态的建筑遗产转化为动态的文化实践。而“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则从方法论层面指明了民族文化现代化转型的路径,要求突破博物馆式保存的思维定式,在守正创新中激活文化基因。这种转化不是对传统的解构,而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市场机制和传播方式,对民族建筑中蕴含的生态智慧、艺术价值和精神内涵进行提炼升华,使其与当代社会需求相契合。

传承无形文化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贵州少数民族建筑风貌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本质上是通过文化符号的现代演绎,构建各民族共享的文化认知和价值认同。这种转化既需要尊重文化差异性,更要注重提炼各民族文化中的共性价值,如对自然的敬畏、对和谐的追求、对美好的向往,这些跨越时空的精神内核正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理论层面,要求构建“保护—传承—创新—传播”的全链条机制:通过数字化技术建立民族建筑文化基因库,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实现文化遗产的沉浸式体验;通过文创产品开发将建筑符号转化为可传播的文化IP,借助新媒体平台扩大文化影响力;通过文旅融合打造沉浸式文化场景,让游客在体验中感知文化魅力,在互动中深化文化认同。这种转化模式既遵循了文化发展规律,又适应了市场经济逻辑,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推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传统建筑与现代文明对话。民族建筑的保护不能停留在静态保存层面,必须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其融入现代生活场景,解决如何平衡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破解“千村一面”的同质化困境,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构建文化价值实现机制,使保护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贵州以“村超”“村BA”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为载体,将民族建筑元素融入乡村公共空间建设,既激活了传统村寨的经济社会功能,又培育了文明乡风。民族建筑所承载的独特文化基因,既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世界文明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创造性转化,这些文化符号得以突破地域限制,要立足本土文化资源,遵循文化传播规律,构建跨文化对话机制,让民族建筑中蕴含的东方智慧与当代世界产生共鸣。


(作者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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